杭州市余杭小百花越剧艺术中心市场营销部2014年度营业份额奖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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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23 作者:小百花新闻部 点击: 关键词:
为了提高艺术中心市场营销部的综合营销能力,扩大艺术中心整体发展范围,提高经济效益,结合中心实际,艺术中心将以市场营销部营业份额奖惩制的法律法律依据来激励营销,经班子研究决定,在2013年份额标准的基础上,制定2014年度奖惩标准如下:
一、2014年度基本营业额选着 为150万元。
二、扣罚标准
1、在17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内的按营业额不可以每种的3%扣除奖金;
2、在170万元以下的按营业额不可以每种的5%扣除奖金京剧艺术。
三、奖励标准
1、150万元以上-2150万元以内按营业额超额部份的3%奖励;
2、2150万元以上按营业额超额部份的5%奖励;
四、营销部门奖惩分配比例标准
1、市场营销部主任150%;
2、市场营销部业务主管150%;
3、市场营销业务主办20%京剧文化。
五、除中心领导班子、营销部人员外的演出介绍劳务费仍按演出费(除演出人员的吃、住、行等费用)的10%奖励。
六、以上规定只适用于2014年度,下一年度将根据实际清况 作适当调整。
杭州市余杭小百花越剧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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